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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No.

18

如說兒童牙科舒眠、複雜全口牙科治療),

不論是專業上以及安全設備上,廠商都無法

完全提供並滿足麻醉醫師以及舒眠安全的需

求,麻醉醫師因此感覺力有未殆。

5

自從民

104

年四月

propofol

被改列為第四級的管制

藥品,除非牙科醫師願意自己肩負下管制藥

品醫囑的責任,這個不報備的模式會有違反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可能(詳情後文有專門

章節敘述)。

有鑒於廠商的模式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有一些麻醉醫師為了推廣牙科舒眠採取了不

同的方式。范國棟醫師算是近年台灣推展牙

科舒眠的麻醉先驅,他採取的主要是培訓的

模式,藉由培訓牙科診所的牙醫師以及護理

師,再加上牙科診所自行添購舒眠機器後,

牙科診所就有機會在日後自行進行牙科門診

鎮靜。這個模式的想法是參照部分國外的經

驗,特別是日本,因為該國的牙科門診鎮靜

可以由牙科醫師經過適當的培訓後去進行。

因為感覺上好像有業務拓展的空間,也因此

深獲不少診所的青睞。這個模式的缺點在

於:

1

牙科診所的負擔很大,要負擔培訓費

用、器械、人員等,只有少部分的大型診所

可以負擔這樣的支出。

2

在培訓過後,大部

分牙科醫師仍不願意執行鎮靜,因此最後還

是得請麻醉醫師。

3

不論依據哪國的建議,

進行牙科門診鎮靜的醫師,不能同時是進行

治療的牙科醫師,必須是另外一個獨立的操

作專門人員。

4

國情不同,台灣的牙醫師受

訓與他國畢竟不同,鎮靜舒眠的技術移轉還

有很漫長的一條路。

為了平衡廠商以及培訓模式的優缺點,

另一個「麻醉醫師團隊」的運作模式因此產

生。自

2013

年起,麻醉醫師“專職”自組麻

醉舒眠團隊,團隊本身依照麻醉醫師的需求

以及麻醉安全的規劃去設計購買麻醉舒眠設

備,如有牙科診所需執行業務,麻醉醫師可

以依據醫療法“合法”去申報支援。同時由

於是專職的麻醉醫師,因此可以針對牙科舒

眠部分不斷去研究改進,甚至也可以培訓有

需要的牙科診所。部分團隊甚至聘請有多位

麻醉護理師、個案管理師以及行政人員,對

於比較複雜的兒童牙科舒眠,或者牙科診所

有同時進行兩台以上舒眠治療卻沒有相關設

備人力時,團隊可以有適當的人力幫忙,以

便保障病患安全。這個模式不僅可以降低牙

科診所的成本,同時又能提供高品質合法的

醫師人力,因此逐漸獲得牙科診所的喜愛。

輕度鎮靜

中度鎮靜

重度鎮靜

全身麻醉

病患反應

正常

對於聲音或

輕觸有反應

對於反覆性的或

較大疼痛刺激

有反應

對於疼痛刺激

沒有反應

呼吸道

不受影響 不需處理或協助 可能須處理或協助

大部份需外界介入

協助維持

自主呼吸

不受影響

足夠的

可能不足夠 通常是不足夠的

心血管功能

不受影響

通常維持

通常維持 可能受影響

表二、不同程度的鎮靜與全身麻醉的差異。成人牙科舒眠大部份屬於輕中度鎮靜,

兒童牙科舒眠則多屬於重度鎮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