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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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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病患要做五顆牙,每顆牙收費
10
萬
元,預計材料成本
4
萬元,牙醫師於是預收
了病患
50
萬元。若按照過去稅法規定,這
50
萬元都必須在收到的當年度立即繳交
40%
稅
金,然而植牙的牙材成本
20
萬卻必須等到實
際支出時才能抵稅。問題來了,第二年,診
所業績慘澹,假設完全沒有新病患,僅剩已
繳稅的
50
萬元牙齒還在分次安裝,這時雖然
支出
20
萬大於收入
0
元,但去年已繳的稅是不
能退還,這於是造成稅制上的不合理。(實
際上只賺
30
萬利潤,卻付了
50
萬利潤的稅)
在新法實施後,牙醫師只要在年度開始
前三個月預先向國稅局申請適用「權責發生
制」,將所收款項作為「預收」,並且在病
歷表上註明「預收」,即可採用分年分攤預
收款來計算收入。以上述的
50
萬元預收款為
例,病患療程計
4
年,則可分攤為
4
期,此時
植牙收入就可以與牙材商貨款、員工薪資、
診所租金等支出配合計算,這在會計上稱為
「收入費用配合原則」。申請採用「權責發
生制」計算所得,對執行業務者會是更公平
的做法,值得牙醫師善加利用(圖
25,26
)。
結語
當診所的組織愈來愈成熟,就會愈來愈
像一家健全的企業,適度的租稅規劃可有助
降低診所的稅務風險,使稅負更趨合理,而
其中有許多實務技巧,是需要專業協助的。
會計、法律、稅務都是專業,專業協助需要
付出成本取得。所謂「專業」並不只是名氣
響亮或招牌大,對方除了足夠的專業,還必
須具備充分的耐心,不厭其煩了解委託人的
狀況。而身為委託人,也要詳細交代自己的
稅務相關事項和需求,開誠布公的討論,尋
求專業意見,做好稅務上的妥善規劃,這是
執行業務者與員工最大的分野。稅務判決案
例中,有一位被自己的會計欺騙的牙醫師,
他的會計不僅捲走其數千萬元,又讓診所逃
漏稅,害得牙醫師被國稅局罰繳了千萬元罰
款。身為老闆,三十歲時不懂得關心稅務,
到了五十歲還是得面對,因為這就是老闆的
修鍊,請務必要耐心經營,並且耐煩地審慎
看待。祝福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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