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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No.

18

到這裡,我也該揭曉最後的正確解答—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至少

「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

支項目⋯⋯」,違反帳簿設置要求者是有罰

則的,罰鍰依次遞增,最重可以勒令停業。

對於執業牙醫師而言,設帳不是權利,而是

義務。

關於診所設帳最有名的案子,就是監察

院在

102

年的糾正案,根據監察委員的調查,

基層醫療院所未依法設立帳簿情形浮濫,然

而國稅局僅依照剛剛上述「逕核」方式予以

補稅,並未落實稅法規定。在監察院糾正國

稅局缺失後,目前國稅局已「積極」針對未

設帳的醫療院所進行輔導及處罰。所以,無

論你的律師、會計師對設帳與否有何高見,

站在官方的說法,診所都有設帳的義務。

Q3.

多報?少報?

身為執行業務者,總想要多報一點成

本費用,少報一點收入,在合法的範圍內節

稅,但是其節稅手段的合法與否,必須經得

起國稅局的檢驗。稅務人員多為法商背景,

由於沒有醫療專業,用來調查牙醫師所得的

利器,不外乎就是明查暗訪、抽絲剝繭診所

提供的資料,並透過日益強大的資料庫,進

行合理性檢驗。以下略為說明稅務機關常見

的調查手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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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機關的收入調查手段

函查、訪查、駐查

稅務人員的明查暗訪,按照手段積極

程度,依次為函查、訪查、駐查(請見以下

圖表)。診所年年都會接到國稅局的函查

要求,請各位務必配合回函。訪查則是稅

務人員根據作業規定,每年至少走訪自己的

「管區」一遍,原則上,未回函診所必定列

為「關心重點」。而當情節嚴重到必須祭出

「駐查」手段時,那麼診所將會多出一位櫃

台小姐或先生,跟著大家一起上下班,過

程中,調查人員會詳加填寫調查紀錄表,

內容鉅細靡遺,很難不發現蛛絲馬跡。(圖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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